〔财法〕郑婷娴
从国际虚拟资产监管趋势论我国法制架构发展方向
摘 要
2022年稳定币崩跌与虚拟资产交易所破产接连发生,在全球第二大虚拟资产交易所FTX破产事件中,国人损失钜大,使得虚拟资产监管议题受到国内产官学高度关注。行政院指示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担任虚拟资产平台的主管机关,强调平台客户的权益保护。惟因虚拟资产的创设技术特殊性与样态多元化,如何监管是一大挑战。观察国际间对虚拟资产监管方式与法规适用,各有民生、社会、经济政策等不同考量。因此,本文先厘清我国虚拟资产监管现况的法律疑义,再梳理国际间主要司法管辖领域对虚拟资产的定义与范围、法制规范方式、监管与政策方向等。文末建议适合我国虚拟资产法制的选择与可行之作法,期待本文可提供未来研拟虚拟资产法制架构的初步发展方向。
关键词:虚拟通货(VC)、虚拟资产(VA)、虚拟资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VASP)、银行法第29条之1、分布式帐本技术(DLT)、数据物件权、证券型虚拟资产(ST)、欧盟虚拟资产市场监管规则(MiCA)、美国负责任金融创新法案、韩国虚拟资产基本法(DABA)、科技监理(SupTech)
〔基法〕邱唐
传统法时期清俄关系之规范研究
摘 要
从法规范的角度看,传统法时期的清、俄关系处于一种变动与杂糅的状态。入关之初,清朝基本将来华要求通商的俄国当做与喀尔喀蒙古各部类似的藩部来处理,清朝眼中的中俄之间的互动关系,依然是一种变通过的对外理藩体制。康熙以后,《尼布楚条约》《恰克图条约》等一系列中俄之间的条约成为清、俄关系的重要规范依据。然而,清朝并没有直接将这些条约规范放入内国法规范体系当中去,而是经过换装,以《会典事例》和《理藩院则例》的条文呈现。清朝为了更好地实践条约所规定的各事项,还在《大清会典》《理藩院则例》以及《大清律例》等不同形式的法规范体系当中设计了不少用以细化、补充或者辅助条约规范的条文,这些处于不同法规范档、有着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共同架构并丰富了调整清、俄关系的条约体制规范体系。
关键词:清俄关系、大清会典、理藩院则例、条约体制
〔刑法〕廖宜宁
应报作为刑罚的正当性基础
摘 要
本文旨在建构应报理论的正当性基础,以一元化的论证模式,同时证立刑罚目的与刑罚正当性,兼及我国不同应报理论学说的关怀与思维并予以整合。
应报观点的核心在于,国家有必要用刑罚回应一个与其价值程度相对应、出自主体意志决定的犯罪行为。应报理论之证立,因而必须先肯定个人的主体性,论证国家与主体负担的义务关联性,并说明现实上刑罚与犯罪的对应合理性。本文主张,个人作为公民,理念上与国家相互承认,并由此获致主体地位;个别主体的自由须在国家内实现,现实上的自由依存于体制化了的,与其他主体共同维系的行为秩序框架,公民因而对此一自由秩序的持续实践负有义务。犯罪行为即是对此义务的违反,行为人透过行为,体现出对现行规范秩序的重大否定立场,而代表着整体法秩序的国家,则应在现实上以一个同等严厉的客观措施回应。透过这个「对否定的否定」,原初规范的普遍性与有效性得以在现实上真正获得确证。
关键词:应报、预防、刑罚、自由、罪责原则
〔公法〕林昕璇
美国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的法律定位与功能变迁——以国家行为理论的边界与再构成为中心
摘 要
巨型数码平台受公众高度依赖,如何重构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使用者与国家间之多边法律关系,近年成为法学界、科技界和产业界共同竭力苦思的课题。数码平台的核心技术与经营模式有别,对于侵权或不法内容的控管能力容有差异。诸国立法例多依业者的服务种类制定宽严不一之类型化监管规范,本文聚焦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分析其针对第三方资讯之过滤与筛选行为能否评价为「(准)国家行为」,进而转化为实质监管线上言论之公共职能机关,从而受宪法拘束。本文首先回顾美国《通讯端正法》第230条之立法背景与实务发展,检视各学派之批判。其次,探讨美国司法实务发展出的「国家行为理论」之理论适用与再构成,透过标竿判决分析平台受宪法基本权规范拘束的可能性,最后提出结论。
关键词: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国家行为理论、资讯关键基础设施、新型治理者、准政府地位、通讯端正法第230条、公共职能例外、交错穿插效果例外、内容审核、公私法混和组织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