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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简则

1. 本刊为定期刊物,自第一三四期起,一年四期,分别于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出版。
 
2. 本刊定位为全球华文法学界之学术期刊,遵循发行地法律社群之学术专业审稿基准。凡有关法学论着、书评、实务评析、研讨会论文及两岸研究五类均欢迎投稿,并请注明所属类别。文稿引证请依学术惯例,并统一于文末列具参考文献。有关注解格式必须与本院「政大法学评论论文注解范式」所规定者一致(本院网址:http://www.law.nccu.edu.tw/verC/Cmain.html)。来稿如无注解、未符合本刊规定之注解范式,一稿数投、全部或主要部分已在其他刊物或将在其他刊物发表,或其他情节重大不适宜刊登者,恕不刊登。
3. 本刊欢迎中外文稿件,中文来稿须使用正体中文撰写。来稿以1万2千字至5万字为限(含本文及注解)。若不符合字数限制者,得迳予退稿。
 
4. 来稿为二人以上共同撰写者请于稿件中注明作者顺位、分工情形,并检附各作者同意联名投稿之书面文件。


5. 来稿均应附十个左右的中英文关键词、三百字左右之中文摘要及五百字以下之英文摘要。经审查通过决定采用之稿件其英文篇名、关键词与摘要,本刊均得润饰,并载于网站。
 
6. 来稿请用打字稿,一式三份,请寄中华民国11605台北市文山区指南路二段64号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办公室;并附上电子档,使用软件以Microsoft Office为原则,请迳寄本刊电子信箱(E-mail: editor@nccu.edu.tw)。
 
7. 本刊全部来稿均须经审查程序,审查结果将适时通知作者。
作者对于已经进入审稿程序之稿件表示撤回或一稿数投经查证属实,或有其他严重违反学术伦理情事者,本刊得于三年内暂停接受该作者之投稿。
 
8. 稿件一经刊登,文责自负;本刊原则上不给付稿费,但赠送抽印本二十份。
 
9. 稿件刊登三个月后,所有稿件将收入本校图书馆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供图书馆使用者查阅。


10. 投稿着作经本刊刊登后,所有列名作者同意本刊得以非专属授权方式再授权经本刊授权之数据库,并得以数码方式为必要之重制、公开传输、授权用户下载及打印等行为。为符合数据库编辑之需要,并得进行格式之变更。授权数据库利用,若系有偿,由本刊及作者均分。作者交付稿件时,应一并附上着作权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