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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简则
1. 本刊为定期刊物,自第一三四期起,一年四期,分别于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出版。2. 本刊定位为全球华文法学界之学术期刊,遵循发行地法律社群之学术专业审稿基准。凡有关法学论着、书评、实务评析、研讨会论文及两岸研究五类均欢迎投稿,并请注明所属类别。文稿引证请依学术惯例,并统一于文末列具参考文献。有关注解格式必须与本院「政大法学评论论文注解范式」所规定者一致(本院网址:http://www.law.nccu.edu.tw/verC/Cmain.html)。来稿如无注解、未符合本刊规定之注解范式,一稿数投、全部或主要部分已在其他刊物或将在其他刊物发表,或其他情节重大不适宜刊登者,恕不刊登。
3. 本刊欢迎中外文稿件,中文来稿须使用正体中文撰写。来稿以1万2千字至5万字为限(含本文及注解)。若不符合字数限制者,得迳予退稿。
4. 来稿为二人以上共同撰写者请于稿件中注明作者顺位、分工情形,并检附各作者同意联名投稿之书面文件。
5. 来稿均应附十个左右的中英文关键词、三百字左右之中文摘要及五百字以下之英文摘要。经审查通过决定采用之稿件其英文篇名、关键词与摘要,本刊均得润饰,并载于网站。
6. 来稿请用打字稿,一式三份,请寄中华民国11605台北市文山区指南路二段64号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办公室;并附上电子档,使用软件以Microsoft Office为原则,请迳寄本刊电子信箱(E-mail: editor@nccu.edu.tw)。
7. 本刊全部来稿均须经审查程序,审查结果将适时通知作者。
作者对于已经进入审稿程序之稿件表示撤回或一稿数投经查证属实,或有其他严重违反学术伦理情事者,本刊得于三年内暂停接受该作者之投稿。
8. 稿件一经刊登,文责自负;本刊原则上不给付稿费,但赠送抽印本二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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