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法学评论第144期 (2016年3月)

  • 2016-03-31
  • SystemAdmin
〔财法〕李素华
从专利授权契约之本质论专利法相关规范之解释与适用
摘 要
投入研发乃创新企业面对国际化竞争所不可或缺者,研究成果所累积之智慧财产,亦为科技产业之重要资产,尤以专利权为然。专利法赋予权利人排他性的权利,其能自行实施发明,抑或以让与或授权方式交由他人实施。专利授权制度之运作,攸关经济发展及消费者福祉,其可促进新产品或服务之扩散,授权契约之对价亦为专利权人投入后续研发之重要资金来源。本文依循民法之基本原则及二○一三年专利法之修正内容,探讨授权契约之本质,包括法律性质与契约解释原则、专属与非专属授权契约之定义与内涵、专利法中关于授权契约效力之相关规定等议题。
关键词:专利法、专利权、专利授权、授权契约、授权、专属授权、非专属授权

〔民法〕张永健、陈恭平、刘育昇
无权占有他人土地与相当于租金之不当得利——实证研究与政策建议
摘 要
无权占有他人土地所生之相当于租金之不当得利,法院用「地价×年息=租金」之公式计算返还价额,但实务上适用此公式时存有不少论理缺陷。本文随机抽样二○○四年到二○一二年九年间地方法院698笔判决,发现法院算出之不当得利返还价额,大多远低于市场租金。运用抽样之判决,及内政部实价登录数据库之数据,本文质疑最高法院年息判断公式的理论基础,也指出地方法院决定年息时欠缺说理。无权占有他人土地所生之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应该是「计算方法」相当于租金,而不是法律地位相当于租金;不当得利更不会是损害。爬梳土地法的立法背景,并进一步运用经济分析方法,本文主张法院处理相当于租金之不当得利问题时,不应该类推适用民法第一二六条、土地法第九十七条、第一○五条、第一一○条。长远之计,法官应该以实价登录数据中之市场租金,与回归模型,直接计算相当于市场租金之不当得利,并不受年息10%上限之限制。
关键词:年息、市场、租金管制、定锚效应、消灭时效、相当于租金、无权占有、不当得利

〔民法〕张永健
购物网站标错价之合约纠纷与行政管制——经济分析观点
摘 要
购物网站低标价格,于消费者下单后拒不出货,曾引起轩然大波。法院对于购物网站之下单机制构成要约还是要约之引诱,未有定见;对契约若成立能否撤销,没有详尽说理。援用经济分析理论,本文主张若购物网站之使用条款已经将其下单机制界定为要约之引诱,则应作此认定。纵使认为契约成立,是否容许购物网站撤销意思表示,应个案考量表意人与相对人之过失程度;而此过失之认定,不应援引抽象或具体轻过失之概念。主管机关经济部在标错价事件后公布之「应记载事项」,昧于市场交易之现实,过度偏颇特定类型消费者,无怪乎主要购物网站明白不采其规定。但若主管机关坚持贯彻其规定,消费者之整体福祉不增反减。
关键词: 戴尔电脑、标错价、网络交易、下单机制、购物网站、买卖、要约之引诱、意思表示撤销、过失、风险、消费者保护法修正

〔民法〕杨宏晖
加盟业主先契约资讯揭露义务之建构
摘 要
加盟具有长期性跟钜额投资的性质,导致加盟者的被锁住,因此,健全事前缔约决定的自由与完整,便成为规范重点,基于资讯不对称,应由加盟业主承担先契约资讯揭露义务。我国民法目前尚未有具体规定,但在公平交易法上则有规范加盟资讯揭露的行政规则,因公平交易法与民法具互补关系,故该规定内容,具一定参考价值,惟若要套用民事关系上,仍须再额外补充之。本文肯认加盟业主对于影响缔结加盟契约决定之重要事项,负有揭露义务,此一重要事项的界定,可从「加盟获利性」之相关因素出发,进一步可从「加盟投资的成本」跟「加盟投资的成功机会」二大类别去细究应予揭露之资讯项目,同时也析论违反行为义务时之归责要件与过失相抵、因果关系证明与损害赔偿责任。
关键词:加盟、加盟契约、资讯揭露义务、缔约上过失、资讯不对称、说明义务、诚信原则

〔公法〕李建良
论行政处分撤销与废止之除斥期间
摘 要
我国行政程序法第二章「行政处分」,对行政处分之成立、程序、效力等,设有详细而完整之规定。其中第一二一条、第一二四条为行政处分撤销及废止之「除斥期间」,居于行政处分效力规定之末,其是否及如何适用,攸关人民权益保障、依法行政原则、公共利益维护三者间之互动与调和。此二条文继受自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比较内容,同中有异,其解释与适用所生之疑义与难题,呈现法继受、法比较与法解释三者之间微妙的关系,值得研究。为期理论与实务得以交互印证,本文先从实务裁判中各择取一则「导引案例」,逐次分析争点及法院见解,再进行法制比较、问题探讨及综合分析,最后提出本文见解及修法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行政处分、撤销、废止、除斥期间、授益处分、信赖保护、法安定性、公共利益、比较法学、法继受